【KIX頻道 –《R U Tough Enough》香港區代表招募計劃:
召喚香港最Tough之人.爭奪$15,000美金!】條款及細則
1. 【KIX頻道 –《R U Tough Enough》香港區代表招募計劃: 召喚香港最Tough之人.爭奪$15,000美金!】(以下簡稱「本活動」)由Tiger Gate Entertainment Limited(以下簡稱「Tiger Gate」)與MyTV Super Limited(以下簡稱「myTV SUPER」,myTV SUPER與Tiger Gate以下合稱「主辦單位」)合作舉辦。活動日期為2019年8月5日12時00分至2019年9月1日23時59分(以下簡稱「活動期限」),主辦單位擁有修改活動期限的最終決定權。逾期參加恕不受理。
2. (a) 所有參加者必須為年滿十八歲或以上的持有有效的香港身份證的香港居民及現有myTV SUPER或myTV Gold用戶,並持有有效護照以參加本活動之獎品 (適用於得獎者)。除非獲得Tiger Gate的批准,(i) 任何現役或退役全職職業運動員、(ii) 過往曾參與並入圍任何《R U Tough Enough》活動的人士及(iii)主辦單位、與本活動有關的代理及其他公司的員工及其直系親屬均不得參與本活動。
(b) 即使符合以上資格,若參加者受任何法律法規限制或禁止其參加本活動,或觸犯任何法律法規,或違反任何本活動條款,該參加者將被取消資格。
3. 任何人士提交答案參加本活動,均代表其已閱讀本條款及細則(以下簡稱「本活動條款」) 以及《R U Tough Enough》的條款及細則(https://promo.mytvsuper.com/en/RUTE) (以下簡稱「《R U Tough Enough》條款」),並且接受及同意受所有條款及細則約束。如本活動條款與《R U Tough Enough》條款的內容不一致,一切以《R U Tough Enough》條款為準。
4. 參加者須於活動期限內發送電郵至event@mytvsuper.com,以200字為限或3分鐘短片講出你認為你係香港最Tough之人嘅原因,並提供必須的個人資料(包括: myTV SUPER客戶號碼、myTV SUPER登記流動電話號碼及身份證姓名)及活動所需資料 (包括 : 出生日期、性別、身高(CM)、體重(KG)、職業、聯絡電郵、電話號碼、住址及個人全身照)。每位參加者只限提交答案一次,如發現重覆提交,其參加資格將被自動取消。如有發現空號/假帳戶參加本活動,主辦單位有權暫停該參加者的參與資格,並列入黑名單。
5. 本活動共有1個得獎名額,主辦單位將會從完成活動的所須步驟及答案的參加者中,根據參加者提交的答案及資料選出1位現有myTV SUPER或myTV Gold用戶為得獎者。主辦單位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不得爭議。
6. 本活動的獎品如下︰
《R U Tough Enough》香港區代表參賽之旅 (名額1個)
- 單人來回香港及馬來西亞(吉隆坡)經濟客位機票(旅遊日期: 2019年11月2日至11月4日)
- 2晚吉隆坡五星級酒店住宿
- 往返吉隆坡機場/酒店接駁專車
- 以《R U Tough Enough》香港區代表身份,參加《R U Tough Enough》 東南亞區的比賽活動(以下簡稱「總比賽」),爭奪獎金$15,000美金。 總比賽包括簡介會 (日期︰2019年11月2日)及比賽(日期︰2019年11月3日)兩部份,於吉隆坡進行。有關總比賽及獎金的詳情,條款及細則已載於《R U Tough Enough》條款(https://promo.mytvsuper.com/en/RUTE)。
*得獎者需要自行承擔上述獎品中未被列明的費用 (包括但不限於旅遊簽證、旅遊保險及個人開支),以及參與此參賽之旅的所有風險及責任,並必定購買有關保險及確保自身安全。
*在總比賽期間,得獎者須遵守活動規則及活動工作人員相關指示,如有違反,得獎者將被立即取消參加賽總比賽的資格。
*若得獎者違反任何本活動條款或《R U Tough Enough》條款,其得獎資格將被取消。
7. (a)得獎者將獲專人於2019年9月23日或之前通知領獎詳情。得獎者須於指定日期內發送電郵至event@mytvsuper.com確認得獎者會領取獎品(包括得獎者會以《R U Tough Enough》香港區代表身份,出席及參加《R U Tough Enough》總比賽) (以下簡稱「電郵確認」),得獎者並須要於指定日期內帶同獎品換領信及身份證明文件(如香港身份證)之正本於指定地點領取獎品。如未能於指定日期內以電郵確認出席及參加《R U Tough Enough》的總比賽及/或於指定地點領取獎品,得獎資格將被取消,主辦單位有權拒發獎品,並以合適的方式處置獎品或贈予其他人士,得獎者不得異議。
(b) 得獎者需自行確定其身體狀況良好及有能力參加《R U Tough Enough》總比賽,及沒有執業醫生曾提出反對建議。得獎者電郵確認後,均代表其已知悉及明白《R U Tough Enough》總比賽涉及體力消耗及體能挑戰活動,並具潛在危險性,而且可能會造成損害、生病或喪失生命,或動產之損失或損害,但得獎者自願參加《R U Tough Enough》總比賽,接受並承擔所有風險。在法律最大允許的範圍內,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所發生的損失及意外,主辦單位均毋須因得獎者參加《R U Tough Enough》總比賽或由於任何一方(包括主辦單位)之疏忽行為或失職所導致之傷害、死亡或其他損害,無論被動或主動,而對得獎者,或得獎者家屬、繼承人或受讓人為此作出賠償或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c)得獎者電郵確認後,得獎者務必出席及參加上述於吉隆坡舉辦的《R U Tough Enough》總比賽。如得獎者最終因任何如因未能出席及參加總比賽,將被認定為違反本活動的條款,主辦單位有權就此向得獎者收取獎品所衍生的任何成本 (包括但不限於相關機票價格、吉隆坡酒店住宿費用等),並有權就此而造成的損失及損害向得獎者提出索償。如得獎者因身體不適或其他特殊情況下未能出席及參加總比賽,主辦單位會酌情處理。
8. 參加者提供的聯絡資料必須有效,若獲獎後無法聯絡,其得獎資格將被取消,主辦單位將毋須因此承擔任何責任。
9. 不論經得獎者授權與否,任何人士使用奬品將被視為由得獎者使用,得獎者必須自行承擔任何該方的使用責任。
10. 主辦單位並非獎品生產商或供應商,得奬者須參照獎品生產商或贊助商指定的方法及細則使用或享用獎品。所有獎品均不能轉售、兌換現金或其他物品。獎品價值及內容由贊助商提供,並以贊助商之說明為準。主辦單位對更改獎項保留最終決定權。
11. 在法律最大允許的範圍內,主辦單位(包括其關聯公司)作出以下豁免聲明:
(a) 因電腦、網路等技術問題而導致未能完成活動及∕或資料遺失或混亂,主辦單位將不會負上任何責任。
(b) 主辦單位不會就任何因使用及∕或享用獎品,或無法使用及∕或享用獎品,或因前兩者而產生的損失或損害的索償向任何人士彌償或負責。
(c) 主辦單位對有關獎品的質素、適用性及可商售品質及∕或服務並不作任何聲明或保證。
(d) 主辦單位不會為參加者及∕或得獎者現在已知或將來可能發生的,或於任何情況下或形式因本活動、《R U Tough Enough》的總比賽、獎品及∕或使用及∕或享用獎品產生或有關的(i)人身傷害; (ii)財物損失、失竊、損壞;及∕或(iii)任何其他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稅負)、索償、要求、訴訟、及∕或損害賠償,向任何人士負責。
(e) 主辦單位及獎品生產商或供應商不會為任何獎品的遺失、損壞或盜竊而作出替換或補發。
12. 得獎者因本活動、《R U Tough Enough》的總比賽、獎品及∕或使用及∕或享用獎品產生的責任及風險由得獎者承擔,得獎者並同意免除主辦單位(包括其關聯公司)的責任,免其承擔所有因此而引致或相關的任何傷害、損失、申索、訴訟及其他的法律責任。
13. (a) 如發現有任何不當的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誹謗、辱罵、瀆神、冒犯、性目的、脅迫、騷擾、商業性、政治性非法資料、或違反或侵犯第三方權益之言論,myTV SUPER Facebook專頁有權即時刪除而毋須給予理由。
(b) 如因個人疏忽而引致任何人士傷亡、蒙受損失或財物損壞,以致有關人士向主辦單位提出訴訟、申索及要求,參加者及∕或得獎者須向主辦單位作出補償,並須負上全責,確保主辦單位無須承擔責任。
14. 參加者(包括得獎者)參加是次活動,即代表同意授權予及同意主辦單位在不需要審查情況及不需要其本人另外同意下:
(a) 於《R U Tough Enough》總比賽或任何宣傳活動期間進行任何形式的拍攝、攝影、錄影及錄音。
(b) 參賽者須授予主辦單位不可撤回、全球性、永久及免版稅的絕對權利,使用參加者名稱,以及任何有關參加者參於本活動(及《R U Tough Enough》總比賽) 的照片、肖像及影音錄像,而主辦單位不會作出通知及支付任何費用。有關照片、肖像及影音錄像可以不同的形式發佈,出現在任何紀錄片段、節目、廣告及電視報導,以及世界任何地方的多媒體平台中,並且不收取任何酬勞。參賽者承諾不反對主辦單位(或任何主辦單位授權的第三方)的上述相關使用。
(c) 若參加者於活動中勝出,按主辦單位要求,並且不收取任何酬勞,得獎者需要參與《R U Tough Enough》活動相關的宣傳活動,以及任何因有關活動產生之傳媒報道,推廣單位將不會給予報酬。這包括 (但不限於) 新聞稿、新聞發佈會、電視出鏡、接受訪問及分享是次活動之旅遊相片。
15. 得獎者須自行安排簽證(如有需要)及所有相關旅遊證件,及自行購買旅遊及其他保險。
16. 獎品所衍生的任何額外費用,包括稅項費用、保險、轉讓、消費及其他開支,均屬於得獎者 (如適用)之個人責任。
17. 個人資料之處理:參加者於本活動提供資料純屬自願性質,如未能提供足夠資料,將不能參加本活動。所有於本活動提供的資料,主辦單位將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myTV SUPER私隱政策(http://www.mytvsuper.com/tc/pics)收集、使用及保留,只會被用作與本活動有關之目的,包括核實參加者的參賽資格、評核答案、宣布得獎者名單、通知領獎及核實得獎者身份,及所有有關的目的。主辦單位將會採取一切合理的努力以確保上述保密。資料查閱或更改之要求,可以Facebook訊息(https://www.facebook.com/messages/mytvsuper)聯絡myTV SUPER(請註明【KIX頻道 –《R U Tough Enough》香港區代表招募計劃: 召喚香港最Tough之人.爭奪$15,000美金!】)。
18. 參加者須提供必須的資料,及確保所提供的資料均為真實及正確無誤,如得獎者虛報資料、資料失實或不足,或不遵守本條款及細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拒發獎品或收回已送出的獎品,並以合適的方式處置獎品或贈予其他人士,得獎者不得異議。
19. 本活動與Facebook不相關,並沒有由Facebook贊助、支持或管理。
20. 主辦單位保留權利隨時取消或更改本活動及∕或修改本條款及細則,而毋須事先通知。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
21. 本活動和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須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解釋。